欲申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者(國中免修,高中數資班學生),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發佈人員 : 實研組長 發佈時間 : 2025-01-24 08:06:54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時程:
初次申請免修課程者,請先填妥開學時於班級發放之申請免修調查表,並檢附本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16:00繳交至教務處實研組,逾時不候。續免修者,除了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之外,請額外再繳交上一學期的免修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