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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升學 / 轉知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第二類優免選填志願與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標題轉知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第二類優免選填志願與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2018/6/1
發布單位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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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以下簡稱臺北市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選填志願與報名作業,自6月4日(星期一)中午12:00至6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00辦理。臺北市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計有公立高中20校、私立高中6校、公立高職7校、公立高職進修部2校,共35所公私校,提供406個私校招生名額及2,280個公校招生名額,詳情請見簡章及委員會網站公告。

第二類優免招生學校報名資格、報名方式

臺北市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報名資格為就讀臺北市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若已於第一類優先免試入學或直升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需於簡章規定期限6月11日中午12時前向原錄取學校提出「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完成放棄錄取資格手續,方能報名參加。報名學生一律向原就讀國中辦理集體報名(不受理個別報名)。欲報名之學生應自行登入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107priorefa.tp.edu.tw/)進行選填單一學校志願(只選學校,不選填科別),並於選填志願完成後列印報名志願表,由父母雙方及學生本人簽名確認後,於原就讀國中規定時間內併同報名費(100元)及報名所需文件繳至原就讀國中。各國中彙整後,再依主委學校規定時段辦理集體報名繳件。

第二類優免招生學校超額比序、登記、撕榜、報到

臺北市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之超額比序項目,比照基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辦理,採用108方案(因限填單一志願,故志願序積分皆為36分,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上限36分及國中教育會考積分上限36分)。各招生學校將以超額比序項目換算積分進行比序後,於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00公告該校招生名額2倍之分發序名單。

各招生學校公告分發序名單內之學生須於6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攜帶簡章規定之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至招生學校完成登記作業,才能參加當天10:00後辦理之撕榜、報到等相關作業。未能按時完成登記者,依簡章規定不得參加後續撕榜作業。完成撕榜並取得招生學校發放之錄取證明者,即視為錄取且報到該校(科),如欲放棄錄取且報到該校(科),須於撕榜當日下午13:00~15:00,向招生學校繳交「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方能參加107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所有臺北市優免入學放棄名額皆流用至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主委學校為臺北市立松山工農,為提供學生與家長方便取得即時及完整的資訊,可至本委員會網站(http://107priorefa.tp.edu.tw/)參閱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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