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圖書館暨社區共讀站規章
113年05月20日第690次行政會議通過
壹、開放範圍
一、為兼顧學校課程實施、校園安全及社區民眾使用,開放情形如下:
(一)圖書館:上課日08:30至17:00;
寒暑假09:00至12:00(開館日期另行公告);
國定假日與公告休館日一律不開放。
(二)社區共讀站:指本館5樓閱覽區,社區民眾於校門口向門衛登記後,
上課日16至17時及寒暑假開館日09至12時可入館,
僅供閱覽、無外借;12歲以下讀者入館需成人陪同。
二、午休及上課期間,本校學生開放以下情形使用:
(一)學校課程/活動,班級進出;
(二)出具教師同意證明;
(三)午休:高中部持午休入館證或出具教師同意證明;
國中部僅開放教師指導教學討論或進行志工服務。
國中部僅開放教師指導教學討論或進行志工服務。
*各項考試提早交卷:請至6樓自習室或教務處規劃地點,不開放入館。
貳、閱覽規則
一、全館禁止飲食,不得攜帶食物、飲料入館,並請勿於館內棄置垃圾。
二、館內應保持安靜、放低聲量,入館前請關閉電子通訊器材或設定震動/靜音模式,
不得使用會發出聲響之裝置或進行通話。
不得使用會發出聲響之裝置或進行通話。
三、館內陳列之書籍報刊等資料可自由取閱,閱畢後請放回原處或還書車。
四、館內電腦供資料查詢、撰寫作業之用,不可進行線上遊戲。
五、館內設備請勿任意移動,並勿以個人物品占用。
六、若有剪裁、汙損或毀壞本館書刊、電腦、設備與空間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七、離館時請記得攜帶個人物品;未攜離之個人物品,本館得予以保留三日但不負保管責任,
三日後若無人領回、將移置或清理。
三日後若無人領回、將移置或清理。
八、若違反本規章或有影響其他讀者權益之行為,本館得取消其入館資格,隨時請其離館。
九、請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若因故意或過失觸犯法規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參、借閱規則
一、因應館藏管理之需要,限本校教職員工生憑證辦理借閱。
(一)本校學生:憑學生證辦理。
(二)本校教職員工:請自備悠遊卡或一卡通逕洽本館,開通後憑證辦理。
(三)倘經發覺證件轉借他人者,本館得停止轉借雙方之借書權利,並追還所借圖書。
二、借閱冊數與期限:讀者離校或離職前須還清借書。
(一)本校學生:總數以4冊為限,借期2週;
圖資股長及圖書館學生志工:總數以6冊為限,借期3週。
(二)本校教職員工:總數以10冊為限,借期4週。
(三)教師教學指定閱讀或熱門書籍,本館得另訂期限;如遇本館需要時,借出圖書得隨時索回。
三、預約與續借
(一)欲借圖書如已為他人借出,可登入流通平台預約。
(二)所借圖書期滿時如無他人預約,可登入流通平台續借一次。
四、借出圖書不得有圈點評註或毀損等之行為;若有污損或遺失,必須購得相同圖書歸還或是照定價賠償。
五、圖書借期屆滿仍未歸還者,本館除催歸其欠書外,得停止其借書權利。
六、證件遺失須立即向本館聲明(學生請填妥註冊組「學生證補發申請表」並親送本館核章)。
遭人冒用借閱致使本館蒙受損失時,原持證人若未向本館報備掛失,仍應負賠償之責。
遭人冒用借閱致使本館蒙受損失時,原持證人若未向本館報備掛失,仍應負賠償之責。
七、凡參考工具書、珍貴圖書、當期期刊、漫畫及報紙等僅限在館內閱讀,概不外借。